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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农业展览馆机构职能

主要任务:

承办各种农业展览会、博览会、交流会;

宣传推广农业生产的良种良法;

提供农业生产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;

摄制、提供农情等农业新闻录像制品,负责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广东工作站的管理与运作;

收集整理及展示我省农业历史文物、文化遗产和古籍资料等。

 

主要领导:

    长:叶细养

副馆长:李海林

副馆长:丘志勇

 

内设办公室、科教科、宣传(影视)科、展览科、信息科、保障科、文物科;设美术总监1名,正科级;工会主席1名,正科级。各科的工作任务如下:

 

一、办公室(电话:020-37637540

1.协助馆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协调馆的政务业务工作。

2.负责馆有关会议组织、文电、政务信息、保密、信访、接待、档案、财务、人事劳资、计生、医疗及社会保险、安全生产、老干、仓管、车辆管理等工作。

3.拟订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4.组织起草馆的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和其他公文的工作;负责馆印章的保管、使用登记工作。

5.做好馆及各科室报刊、杂志的征订工作;负责办公场地的分配和电话安装。

6.负责馆公务所需的办公用品、低值易耗品的采购、发放和保管工作。

7.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;负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的组织工作。

8.负责大中型展会的会务财务工作。

9.负责馆固定资产的管理。

10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二、科教科(电话:020-37638517

1.负责农业良种良法和农村适用技术的宣传推广,组织农业科技下乡等工作。

2.负责培训农民掌握必需的生产技术,提供农业生产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。

3.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及印制农业科技丛书、资料,并制作巡展版面和组织农业专家下乡开展农业技术咨询讲座活动。

4.负责农业生产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。

5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三、宣传(影视)科(电话:020-37638953

1.负责党和国家对农业各项方针、政策的效果,农村改革开放的成就,现代农业发展的成效,农业展览及有关专题的图片、录像的拍摄、编辑制作。

2.拍摄农业新闻片及其报道。

3.拍摄厅要求的各种会议、庆典及有关活动的图片、录像工作。

4.负责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广东工作站的相关工作。

5.负责大中型展会的宣传策划、报道工作。

6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 

四、展览科(电话:020-37637314

1.负责各类展览(展销)会的设计、施工、布展、撤展、展品征集等工作。

2.负责节日及庆典活动的馆内、外环境布置。

3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五、信息科(电话:020-37638538

1.承接厅科教处农业科技推广信息网络的管理,提供信息搜索服务,满足各级基层农科推广组织、农民、专业团体的科技需求;

2.收集整理我省的农情影像资料,特别是发展现代农业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展览会、博览会、交流会等农业方面的最新信息及照片、影像等资料,把我馆建设成全省农业影像、图文资料库,供厅及各级农业部门查询,并建立完善的网络服务体系。

3.负责馆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网站的管理,及时更新网站信息,完善网站资料(含文字和图片)。

4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六、保障科(电话:020-37637602

1.负责馆的物业管理(含承租户的计划生育、防火、安全等工作)和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、水电、卫生及河南生活小区的管理工作。

2.负责馆基建工程的报建、施工管理、决算及馆属物业的维修工作。

3.负责馆承办的大中型展会的后勤服务保障及运输工作。

4.负责馆职工饭堂的管理工作。

5.负责馆报刊、杂志的收发工作。

6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七、文物科(电话:020-37638018

1.制定农业文物征集、管理工作方案。

2.收集、整理、保存农业历史文物和古籍资料及陈列。

3.组织实施国内国际农业文物文化的交流活动。

4.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 

八、工会主席(电话:020-37637436

1.按《工会法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工作。

2.协助党支部做好日常的党务及联系工、青、妇群众组织的工作。